第591章 未雨绸缪三互法
第591章 未雨绸缪三互法 (第1/2页)宣室殿内。
刘盈淡然一笑,示意几个重臣心态放轻松些。
“科举初成,英才入彀,朕心甚慰。”
刘盈放下手中的新科进士名录,话锋一转,“然,树欲静而风不止。新科进士,多出寒门,初入仕途,根基浅薄。”
“而地方豪强、世家故吏,盘根错节,关系网密布。朕恐这些新血,未及施展抱负,便陷入人情罗网,或被同化,或被倾轧,甚至……成为某些人结党营私的新棋子!”
陈平捻须,深以为然,直言道:“陛下所虑极是。官场积弊,非一日之寒。”
“门生故吏,姻亲乡党,极易形成月月党,垄断地方,把持政务,甚至对抗朝廷。昔日察举之弊,根源亦在于此。”
曹参虽寡言,此刻也沉声道:“新法初行,根基未稳,当防微杜渐。若新科进士甫入仕途,便被地方势力裹挟或打压,则科举选才之效,恐将大打折扣,寒门之心,亦会再次冷却。”
刘盈点头,目光锐利:“故,朕欲与诸卿议定一法,名曰《三互法》!”
三互法?
群臣不解之际,刘盈已经阐述其核心:
他详细阐述其核心:
“避籍:本州郡之人,不得担任本州郡之长官如刺史、太守及主要属官如郡丞、长史。需异地为官,切断其与本地宗族豪强的直接利益勾连。”
“避亲:有血缘、姻亲关系者,不得在同一衙门或上下级有直接统属关系的衙门内同时为官。防止亲属间互相包庇,徇私枉法。”
“避故:不得担任其举主即推荐其参加科举者,此时虽已科举,但仍有荐官之途并存、师长或曾有深厚私恩之上司的直接下属。避免形成人身依附关系。”
陈平、曹参闻言相视一笑,果然陛下看似走了一步,实则步步为营,已经妙算人心。
“此法之要,在于‘互’字!”
刘盈轻敲桌案,强调道:“如同三把锁,环环相扣,意在最大程度地阻断官员在地方上形成盘根错节的私人势力网,防止其利用地缘、血缘、恩情关系结党营私,鱼肉乡里,对抗中枢!”
“确保政令畅通,吏治清明,让新选之才,能在相对干净的土壤中成长,为国效力,而非沦为私门之犬!”
陈平眼中精光闪烁,击节赞叹:“妙!陛下此《三互法》,实乃釜底抽薪之策!破关系网于未成之时!”
“虽执行起来或有繁琐之处,然其立意高远,切中时弊,实为巩固科举成果、澄清吏治之基石!臣附议!”
曹参也重重点头:“此法可行。当严明律条,令行禁止。”
周勃、灌婴虽对文官制度细节不甚了解,但也明白这是为了防止新官被“带坏”或“绑住”,纷纷表示支持。
很快,《三互法》的细则在陈平、曹参的主持下迅速拟定,以诏令形式颁行天下。
此法如同在刚刚因科举而沸腾的官场湖水中,投入了一块定石,虽激起涟漪,却也清晰地划定了界限,警示着所有跃跃欲试或心怀叵测之人——天子选才,为国为民,非为尔等结党营私、垄断地方之工具!
——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