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二章 疯子大开口
第一百四十二章 疯子大开口 (第2/2页)与此同时,XX市内,狄国锋的上司,这会儿正收到来自更上面的电话。那头很不高兴道:“怎么个事情?这个案子不是说上上个星期就已经破了吗?不是说人已经抓到了吗?”
“对啊!现在还关着呢!”
“那这波舆情怎么出来的?不是说那个宁国荣的侄子出事,他工厂受牵连被人泼大粪吗?他那个侄子不是已经澄清了吗?怎么又扯回来了?”
“我们也在调查啊!”
“赶紧的!闹得简直不像话!XXX都发火了!”
……
“……被告宋女士,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,跟风谩骂指责我的当事人宁毕书,强奸他的女友萧洮洮。随后又公开了宁毕书的家庭情况,进一步扩大了该网络暴力事件的规模,甚至严重影响到,多位宁毕书亲友的正常生活。
包括宁毕书的三叔宁国荣,因为该事件原因,其企业工厂大门,遭遇部分社会人员,向其工厂大门泼洒粪便,并导致企业声誉受损,企业订单被甲方取消。另外还有宁毕书的父母,都因此受到严重的精神打击,宁毕书母亲为此晕倒,被XX街道副主任黄清清,送去医院治疗。宁毕书的父亲宁国强,也被紧急转移到养老院,只为躲避网络暴力环境。
但宋女士的污蔑,是子虚乌有的。我的当事人宁毕书,和他的现任女友萧洮洮,是正常的恋爱关系。萧洮洮女士也已经年满18岁,属于完全民事行为人。
事件的起因,仅仅只是今天的被告律师郭晨,在未明确情况的前提下,上传了几张萧洮洮女士的母亲栾女士,去酒店寻找宁毕书先生和萧洮洮女士的照片,导致网络上部分人员,对事件产生误会,并刻意加以煽风点火,以致目前的局面。
被告宋仙仙女士,作为该案中的关键节点人物,和主要扩散谣言和扩大谣言的推手,对该事件负有重大负面责任。
因此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XX法》第XX条以及《XX法》第XX条,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宁毕书先生,要求法庭判决宋仙仙诽谤罪名成立,另外赔偿精神损失费及名誉损失费10万元,并在X博上连续道歉30天。道歉文案,由宁毕书先生审核同意后才能通过。原告陈述完毕。”
说完目不斜视坐下来,连看都不多看隔壁一眼。
而反观隔壁,宋仙仙一家这时早就急得不行了。
宋仙仙她妈妈更是直接在旁听席上张嘴就喊:“放你妈的屁!明明是宁毕书要强奸我家仙仙!”
审判席上,几个法庭工作人员听得齐刷刷一抬头。
愣了两秒,审判长先来一句:“请旁听席人员保持安静。被告可以开始陈述了。”
郭晨早就等得不耐烦。
立马兴奋站起来。
紧接着只听长长的,咘~~~的一声,法庭前排,几乎所有人的眉头,全都皱了起来。
“哕~!”
离得最近的宋仙仙一声干呕。
郭晨心想没时间了,闻着自己刚排出气,张大嘴巴,就赶紧发言。
“尊敬的审判长,我的当事人宋仙仙,根本就没有污蔑宁毕书!宋仙仙女士只不过是出于最朴素的道德观念,在被网络上的部分言论误导后,以自己发布博文的形式,转发了他人的言论,另外我的当事人宋仙仙,也根本没有做所谓侵犯原告隐私的事情。
我的当事人宋仙仙女士,和原告宁毕书,本来就是同一家公司的同事。两人共事期间,原告宁毕书屡次追求我的当事人宋仙仙未果,不仅恼羞成怒,殴打过我的当事人,甚至还对我的当事人,进行过侵犯,是我的当事人当时极力抵抗,才没让原告得逞!
原告宁毕书只不过是在有钱之后,利用金钱,制造舆论,陷害我的当事人!真正的事实是,我的当事人不仅没有侵犯原告的利益,反而是受到了原告的侵犯!我们要求原告立刻撤回起诉,并拿出一半财产,赔偿我的当事人宋仙仙女士的精神损失!”
这话落下,全场一片安静。
宁毕书的一半财产?
那不就是一个亿?
旁听席上的宁前同事都听傻了。
连穆善明也忍不住看过去,满眼无法理解的震惊。
什么玩意儿,就让人赔一个亿?
这都不是想钱想疯了。
纯粹就是真疯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