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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七章 北地枪王,枪法通神,百步飞枪,名不虚传!

第二百三十七章 北地枪王,枪法通神,百步飞枪,名不虚传! (第1/2页)

此时典韦持双戟杀来,又不曾饮酒,端的厉害非常。
  
  且随行八百甲士,乃每夜护持曹操赴宴之精锐。
  
  反观张绣,只引一支奇兵,急切来取操首级,大军仍在后方,正不断杀溃曹兵,逐渐汇聚而来。
  
  虽于大局之上,张绣军胜势已定,久战之下,典韦已陷死地,可在这一时片刻之间,只以他当下手头这些兵马,相要速胜典韦,却也不能。
  
  正因知晓此间情形,是以张绣才决意暂且丢下典韦,速追曹贼为要。
  
  可又哪里想到,他想放典韦一马,典韦还敢不知死活,贴身杀来,及至近前,竟想凭一己之力,于军阵之中,杀败他这位北地枪王?
  
  特别是看典韦来的仓促,居然连匹马都没有!
  
  张绣都笑了。
  
  步战入我阵中,还妄想万军取首?
  
  “找死!”
  
  尽管典韦持一双铁戟,好似挡者披靡,在自家阵中,杀的人头滚滚,浑身浴血。
  
  但张绣自恃马力,又有枪法傍身,并未将他放在眼里。
  
  “也好!
  
  既然你不惜拼死也要救那曹贼,便由你先留下命来!
  
  据闻袁公名下陈到、徐盛两位义子,多赖你成就威名。
  
  今日正取你首级,以向袁公邀绣无双继子之名。”
  
  话音落下,张绣跃马横枪,杀向典韦。
  
  可他哪里知道,今时之典韦与昔日不可同日而语。
  
  当日与陈到等人交战,典韦身为大将,心中顾忌颇多,一来顾忌着战局胜败,二来顾忌着麾下士卒性命。
  
  他既要为曹公赢下战事,又要尽力保全曹公兵马,对于他这样不擅统率的人来说,与自缚手脚何异?
  
  是故当日陈到要他上来一战,典韦不敢,非不能敌,唯虑一旦失策,使曹公精锐尽毁耳。
  
  无论是面对徐盛,还是陈到,典韦当时想的都是如何保全曹军,不使误了曹公大计。
  
  正因如此,反而让他心存顾忌,难尽全力。
  
  但今日之典韦,截然不同。
  
  战事倾颓至此,他已无所顾忌,所思所念者,唯:
  
  杀死张绣!
  
  更快杀死张绣!
  
  最快杀死张绣!
  
  这一刻,他仿若枷锁尽去,唯剩:
  
  彻底疯狂!
  
  “为救曹公性命,典某何惜一死?
  
  杀了你,主公必能反败为胜!
  
  张绣,汝死期至矣!”
  
  说时迟,那时快,迎着张绣刺来的长枪,典韦竟不闪不避,任由枪尖刺中左肩,随即右手连抽三枚飞戟,以间不容发之势急射张绣。
  
  绣惊惧!
  
  忙要提枪来挡,竟提不动。
  
  原来典韦右手竟死死握住他的枪头,将枪尖按在他左肩的伤口上,任由鲜血淋漓滴落,朝张绣狰狞冷笑,形如古之恶来。
  
  “死吧!
  
  你死了,就再没有人能伤害主公,此战大局乾坤,由典某只手来逆!”
  
  他竟是要以伤换命,于顷刻之间,速杀张绣,借此颠覆战局。
  
  绣骇然无地!
  
  一时抽不回长枪,他堂堂北地枪王,一身武艺竟无用武之地,张绣又惊又怒。
  
  所幸他也是果决之人,眼见飞戟来势愈急,又是三连齐发避无可避。
  
  情急之下,他索性弃了长枪,将双臂挡于身前,在马上尽量蜷缩起来,护住面门胸腹等要害。
  
  “铛!铛!”
  
  三戟之威,力透甲胄!
  
  一戟命中大腿,一戟命中左臂,唯有一戟被张绣的蜷缩动作,险之又险躲过。
  
  也幸有甲胄阻隔,飞戟虽扎得他鲜血淋漓,到底只是皮外伤,他张绣征战多年,这样的伤没受过几十处,也有十余处。
  
  就此也想杀我?简直狂妄!
  
  躲过性命之危,张绣长松一口气,暂且忍下伤痛,正要再寻典韦晦气,命大军围杀他,以泄心头之恨。
  
  可典韦人呢?
  
  张绣抬眼一扫,浑身汗毛乍起。
  
  近!太近了。
  
  原来典韦出招,早有后续。
  
  见张绣弃枪,典韦仿佛不觉疼痛一般,直接用手拔出枪头,于浴血之中抢身而上!
  
  等张绣看来,他已至近前,根本不等张绣反应,抬手一戟便斩断他座下马腿。
  
  战马吃痛,胡乱挣扎倒地,将张绣摔下马来。
  
  惊变猝然,都不等张绣从地上爬起,那个浑身浴血,形同恶来的怪物,已持双戟,朝他一步步走来。
  
  每行一步,都有张绣麾下甲士涌来相救,但在那双索命铁戟面前,只有一个个人头落地,化作他脚下殷红血水。
  
  他双眸似血鲜红,欲血的恶来踏在血河里,双戟滴答渗血,那一路走来的血脚印,正是张绣性命的倒计时。
  
  典韦杀得太快了,沿途的甲士根本挡不住他片刻,张绣甚至都来不及起身,长枪也早不在手中。
  
  “你到底是什么怪物?”
  
  张绣在北地纵横无敌,自诩也是一代枪王!
  
  可北地根本没有这样的对手!
  
  看着眼前浑身浴血的恶来,他脑海中不由再次浮现那道击溃他全部信念,恍如魔神的身影。
  
  当年他追随叔父张济,同李、郭反攻长安,那个被称作吕奉先的男人,就是这般跨下赤兔马,一杆方天画戟,杀穿了他们西凉十数万大军,扬长而去,无人能阻。
  
  可纵吕布之勇,也要骑马的吧?
  
  为什么你连马都不骑,就能强如怪物?这你要是骑上了马,岂不是比吕布还强?
  
  若是典韦知他心中作此想法,必要冷笑嗤之:【马?此等累赘,要之何用?今日可算解脱!】
  
  此时此刻,面对典韦越来越近的步伐,张绣只得徒劳抽出腰间长剑,使出他身为北地枪王的最强绝学!
  
  “胡车儿救我!”
  
  那胡车儿,力能负五百斤,日行七百里,乃异人也。
  
  此时见张绣命危,其实不用他喊,胡车儿也早已急急赶来相救。
  
  “将军勿忧,胡车儿来也!”
  
  只听一声大喝,便见一人推一辆大车,其上满满当当,垒满了守城时所用的礌石,目测不下四五百斤,径直朝典韦撞去。
  
  如此惊人一幕,便是彻底疯狂的典韦也为之心神骇然,再顾不得杀张绣,不得不暂避他锋芒。
  
  你道如何?
  
  原来那胡车儿惊见典韦于乱军之中,步战杀来,也能取上将首级,神挡杀神的一幕,亦为之惊惧。
  
  他情知自己虽然天生力大,但武艺不精,对付寻常好手自然不在话下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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