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永乐肇始:山河归一
第十三章 永乐肇始:山河归一 (第2/2页)“太祖爷的遗诏,在这里。“朱允炆的声音忽然从城下传来,他身着素色常服,手持真遗诏,在方孝孺与朱棣的陪同下登上城头,“胡广,你伪造遗诏、篡改历法,该当何罪?“
胡广望着真遗诏上的“燕王可辅政,不可称帝“,忽然狂笑:“你以为这样就能堵住天下人的嘴?燕王的野心,你难道看不出来?“他忽然指向朱棣,“他早已在北平打造龙椅,就等时机成熟...“
“住口!“朱棣拔剑出鞘,剑光映出胡广惊恐的脸,“我朱棣对天发誓,此生唯大明皇权是从,若有二心,天地不容!“
朱允炆望着朱棣手中的剑,忽然轻笑:“四叔不必动怒。胡广之所以如此猖獗,不过是因为他以为...朕命不久矣。“
众人皆惊,朱瞻膳这才注意到朱允炆脸色异常苍白,嘴角隐约有青黑之色——竟是慢性中毒的征兆。
亥时正刻·徐州行辕
军医退下后,行辕内气氛凝重。方孝孺捧着药碗,声音颤抖:“陛下中的是'梅花醉',无药可解...臣查过,这是梅花卫的独门毒药,需用首座的心头血为引。“
朱允炆摆摆手:“不必徒劳了。朕已知天命,现在最重要的是...安排后事。“他转向朱棣,“四叔,朕若不测,还望你辅佐新君,固守大明江山。“
朱棣扑通跪地:“陛下何出此言!臣愿率燕军踏平梅花卫老巢,为陛下寻来解药!“
朱允炆摇头,取出一封密旨递给朱瞻膳:“忠勇伯,这是朕的遗诏。若朕不幸,你可凭此诏拥立...新君。“他忽然剧烈咳嗽,血沫溅在并蒂莲佩上,竟与玉佩的红色东珠融为一体。
朱瞻膳握紧密旨,只觉掌心一片湿润。他知道,朱允炆早已察觉自己身中剧毒,却一直隐忍不发,为的就是彻底肃清梅花卫。此刻,这位年轻的帝王正用生命践行着“天子守国门“的誓言。
子时初刻·黄河渡口
月光下的黄河水泛着银光,朱瞻膳独自立于船头,望着对岸的梅花卫据点。春桃轻轻走来,递上温热的姜茶:“小王爷,陛下的密旨...“
“不必说了,“他打断她,“我只问你,若有一日,燕藩与朝廷必须做出抉择,你会选哪一边?“
春桃望着他的侧脸,银簪上的并蒂莲纹与山河珏的刻痕在月光下重叠:“小王爷在哪边,我就在哪边。“
朱瞻膳笑了,忽然抽出玄铁剑,剑尖挑起河面上的一片梅花:“梅花卫以为,用毒、用火、用阴谋就能颠覆大明,却忘了,真正的大明根基,是千万个像你我这样的人。“
话音未落,对岸突然燃起冲天大火,探马急报:“启禀将军!燕王亲率三千轻骑,已攻破梅花卫渡口!“
朱瞻膳转身,看见朱棣的帅旗在火光中猎猎作响,旗面上的燕纹已被染成红色,宛如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。他忽然明白,父亲的“野心“,从来不是皇位,而是守护这片山河的决心。
丑时三刻·梅花卫总部
当朱瞻膳率军攻入梅花卫总部时,眼前景象令人震惊:中央石台上摆着个巨大的浑天仪,仪身上刻满“永乐“字样,周围环绕着十二具身着紫衣的骷髅,每具骷髅手中都捧着不同年份的《大明日历》。
胡广跪在浑天仪前,手中握着最后一本日历:“你们来晚了!历法已经修改,天命已经归...“
“归谁?“朱允炆在方孝孺搀扶下走入,“归你这个伪造遗诏的逆贼?“
胡广忽然抓起骷髅手中的匕首刺向朱允炆,却被朱瞻膳一剑封喉。他倒地前,目光落在浑天仪的缝隙中,那里藏着枚铜印,印文正是“永乐元年“。
方孝孺捡起铜印,忽然惊呼:“这是...内府的制印!陛下,梅花卫竟混入了内府工匠!“
朱允炆盯着铜印,忽然露出了然的微笑:“原来如此。胡广,你果然是最危险的棋子。“他转身看向朱瞻膳,“忠勇伯,烦请你将这些伪造的日历全部焚毁,务必让天下人知道,大明只有建文年号,并无'永乐'。“
寅时正刻·黄河岸边
熊熊烈火中,“永乐“日历化作灰烬,飘向黎明前的天空。朱允炆望着火光,忽然伸手摘下皇冠,让风吹散束发的玉簪:“朕登基以来,日夜忧虑江山稳固,却忘了,真正的稳固,不在于年号,不在于权谋,而在于民心。“
他转向朱棣,将皇冠轻轻放在对方手中:“四叔,若有一日,大明需要你挺身而出,请勿推辞。“
朱棣震惊跪地,皇冠上的金龙在晨光中栩栩如生:“陛下!臣万死不敢接受!“
朱允炆摇头:“这不是皇位,而是责任。忠勇伯,“他看向朱瞻膳,“朕命你即日起为燕王副将,协助处理北方军务。记住,大明的山河,需要你们这样的人来守护。“
朱瞻膳叩首领命,抬头时看见东方既白,一轮红日正从黄河尽头升起。他忽然想起太祖爷的《皇明祖训》开篇:“凡日月所照,皆为汉土;江河所至,皆为汉臣。“此刻的朝阳,正照亮每一寸被梅花卫践踏过的土地,也照亮了大明的未来。
春桃站在他身旁,望着渐渐消散的火光,轻声道:“小王爷,你说太祖爷在天之灵,会看到这一切吗?“
朱瞻膳摸向腰间的山河珏,珏身的血迹已被晨光染成金色:“他不仅看到了,还在告诉我们,无论经历多少风雨,大明的山河,终将归一。“
晨风吹过黄河两岸,带来泥土的芬芳。朱瞻膳望着朱棣手中的皇冠,忽然明白,有些责任会跨越血缘与身份,最终汇聚成一股力量,让这个王朝在风雨中屹立不倒。而他,将用一生来守护这份力量,让大明的光辉,永远照耀着这片山河。
(第十三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