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8章 穷到发了狂,恶魔朱宝良(一)
第228章 穷到发了狂,恶魔朱宝良(一) (第1/2页)本案中的朱宝良,和他的同伙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,一共作案十九起,杀死了十七人,用丧心病狂来形容,一点儿都不为过。
另外值得一提的是,这几个小子简直就是没有一点头脑,智商相当于是零,而且鼠目寸光。
作者写了这么多案子,很少用这种侮辱性的词汇评价一个案犯,至于评价的是否正确,了解完这个案子之后,大家自然会有判断。
本案中的主犯朱宝良出生于1971年,老家在河南省华县朱店村,初中毕业之后便进去了社会,每天到处游荡,手脚也不干净。
到了1989年,18岁的朱宝良因为盗窃罪被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7人民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,随后便被送进了监狱。
在服刑的这段时间里,朱宝良认识了一些狱友,其中有一个人叫何小磊,跟他是前后脚进来的。
何小磊出生于1966年,老家在山东省平邑县盆村,1989年5月份,何小磊同样是因为盗窃罪,被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。
朱宝良和何小磊的性格都比较极端,而且号称很讲义气,所以这两个人认识之后,可以说臭味相投。
朱宝良由于年纪比较小,再加上家里没钱,所以就总被人欺负,他觉得自己就因为偷点东西,被判两年有点太冤了。
何小磊也是这个想法,整天忿忿不平的,而且他找了个机会想要越狱,结果被逮住了,反而被加了一年刑。
当我1991年的时候,朱宝良刑满释放了,可是何小磊还要再服刑一年,于是朱宝良在出来之前,就和何小磊互留了联系方式,约好日后聚在一起做点什么。
此时朱宝良刚刚二十岁,他出来之后也没什么能干的,最后家里给他凑了点钱,让他开了一个小吃部。
结果朱宝良根本没经验,生意做的很差,有一次还跟顾客打了起来,结果让顾客给他揍了一顿。
在开饭店的过程中,朱宝良处处碰壁,这让他心里充满了仇恨,他觉得都是别人在欺负自己,既然每天辛辛苦苦的还赚不到钱,那就不如继续出去偷了。
不到一年的时间,朱宝良的饭店就关门大吉了,做生意不成,他又不愿意出去打工,那就只能是重操旧业了。
但是自己势单力薄,于是朱宝良便想起了狱友何小磊,他觉得这小子估计快放出来了,于是便屁颠屁颠的跑山西找何小磊去了。
何小磊出狱之后,也一样是无所事事,他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,他爸爸带着他从山东搬去了山西,又在这边给他找了个后妈。
不久之后何小磊有了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,但是他的继母对何小磊很不好,每天不是骂他就是打他,所以这小子只上了两年学,就开始混社会了,成天跟一些小混混凑在一起,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。
何小磊与人交往,最看重的就是义气,如果你不讲究,那什么都免谈,如果你够意思的话,那什么事都好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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