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2章 鞋匠杀人狂,恶魔吴建晨(一)
第232章 鞋匠杀人狂,恶魔吴建晨(一) (第1/2页)从这一章的标题不难看出来,本案的案犯吴建晨是个修鞋的,此人一共杀死了十五人,因此可以称的上是杀人狂。
吴建晨的作案手法其实并不高明,甚至具体的细节可能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,但是他却能屡屡得手,因此此案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。
吴建晨出生于1958年,老家在河北省蠡县万安乡东辛庄村,小时候就是个普通孩子,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。
初中毕业之后,吴建晨就不再上学了,和大部分农村人一样,老老实实的在家干活,村里人对他也没什么太深刻的印象。
不过吴建晨骨子里却是个好吃懒做的人,他脑子里每天想的就是怎么能赚点俏钱,不劳而获才是最好的。
随后吴建晨发现了一个不错的行业,那就是拐卖妇女,从外地骗一个女的过来,卖给附近的光棍当媳妇。
吴建臣的老婆叫周楚,这女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,她和吴建晨一起,先后在湖北骗了两个女的过来,都卖给附近村子的人了。
但是到1983年,吴建晨出事了,6月27号这天,他在路上碰到一个女孩,是附近一个村子的,之前没怎么出过门。
这女孩想要去宣化,正好跟吴建晨同路,吴建晨就骗她自己是武装部的干部,从而获得了这女孩的信任。
吴建晨假意送这个女孩过去,结果在路上把她拉到了一片田地里强奸了,随后便一个人跑了。
这女孩儿马上就去报了警,保定警方马上开始严查,吴建晨感觉不太妙,因为没几天就开始严打了,自己又是强奸,又是冒充国家干部,这要是被抓住了,弄不好就得枪毙。
吴建臣思来想去,决定去主动自首,来一个坦白从宽,最起码不能判死刑。
在看守所关押期间,和吴建晨住在同一监舍的,有五名犯人很可能被判死刑,这五个人一直在密谋越狱,被吴建晨知道之后,他又跑去把狱友给举报了。
1984年5月24号,宣化人民法院以拐卖人口罪判处吴建晨有期徒刑十年,以强奸罪判了他4年。
但鉴于吴建晨主动自首,并且还有立功表现,又给他减刑了7年,相当于只判了七年。
在服刑期间,吴建晨表现的特别积极,虚心接受改造,目的就是为了能早点出来,但在他内心深处,仇恨却是特别深的。
吴建晨特别恨报警的那个女孩,他觉得本来我已经把你强奸了,你报警也改变不了什么,反而还得害自己坐牢,简直就是损人不利己。
有一次吴建晨还跟狱友说过这样的话:“这些外地的女人太讨厌了,等我出去了,早晚都要报仇,不能让我的时光就这样白白在监狱里浪费了。”
不过吴建晨伪装的还是不错,服刑期间又连续获得两次减刑,到了1988年8月30号这天,吴建臣提前两年被释放了。
但是吴建成回到老家蠡县之后,发现情况有点不太对劲,自己在监狱的这几年,老婆好像是耐不住寂寞,总是跟别的男人厮混在一起。
吴建晨气坏了,马上跟老婆提出了离婚,对于这件事,他事后也不止一次跟别人说过:“别人弄我媳妇,那我就要去弄别人媳妇,我得找回来才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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