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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3章 搏命之王,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

第173章 搏命之王,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 (第1/2页)

“轰!”
  
  山洞石壁被轰出通道。
  
  厉胜男临走之前,把山腹之事告诉阎铁珊,阎大老板非常够意思,雇佣一批土夫子,硬生生挖穿了山腹。
  
  这些摸金校尉、卸岭力士,做别的事情不擅长,做这种事,没有比他们更擅长的,这是他们吃饭的本事。
  
  观山寻脉、火药开路、生克制化、长锄大铲,管他什么机关陷阱,什么铜浇铁铸,不过是土鸡瓦狗罢了。
  
  “李大侠、陆大侠、花大侠,你们怎么样了?上官木在什么地方?”
  
  阎铁珊慌慌张张带人走来。
  
  由不得他不慌张。
  
  霍休设计杀光金鹏旧臣,阎铁珊在必杀名单上,众所周知,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太监的人缘非常非常差。
  
  阎铁珊就曾说过,自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内务总管,在金鹏旧臣中,他可以说是人缘最差、名声最臭的。
  
  按照上官木的脾气,如果有对阎铁珊落井下石的机会,肯定会把阎铁珊大卸八块,尸体扔到山沟沟喂狼。
  
  阎铁珊不怕死,只不过,他从五岁开始便是残缺的,想留个全尸,想死后有人给他披麻戴孝、烧香祭奠。
  
  一个太监,活到七十多岁,他大概率不怕死,只担心做孤魂野鬼。
  
  李兆廷道:“阎大老板,劳烦你过来看看,他到底是户部尚书上官木,还是国舅上官瑾,我有些迷糊……”
  
  阎铁珊身形如电,一步掠至。
  
  李兆廷有些感叹。
  
  或许是某几位作家影响太大,武侠世界的太监,大多有两种特点。
  
  一是葵花宝典,速度比较快。
  
  二是天罡童子,防御比较高。
  
  阎铁珊属于前一种。
  
  当年就是他背着小王子,在千军万马中冲杀出来,一路逃到中原。
  
  阎铁珊低头查看霍休的脚趾。
  
  天生六趾。
  
  这个特征做不得假。
  
  紧跟着撸起霍休的衣袖。
  
  金鹏贵族手臂有禽鸟纹身。
  
  皇族有专用纹身,百鸟之王。
  
  臣子有特定纹身,鸟中贵族。
  
  两种纹身看起来很相似,实际上截然不同,皇族纹身栩栩如生,就像被凤凰大鹏盯着,臣子纹身相对呆板,带有工具属性,样式以鹰隼雕为主。
  
  尸体身上有两种纹身。
  
  超过甲子的皇族纹身。
  
  不超过两年的臣子纹身。
  
  “他是……他是上官瑾,无论他如何易容,除非把手脚砍掉,否则纹身和足趾不会改变,我不可能看错。”
  
  阎铁珊快速反应过来:“青衣楼主原本是上官木,上官瑾杀了上官木,取代了他的位置,成为青衣楼主。”
  
  “上官瑾会武功吗?”
  
  陆小凤随口问了一句。
  
  “国破家亡之际的顾命大臣,能力可以不够,但武功必须高强,否则如何护卫小王子杀出重围?上官瑾的武功非常特殊,这是金鹏国的传统……”
  
  金鹏国有独特武道体系。
  
  臣子是数值怪。
  
  皇亲国戚是机制怪。
  
  皇族掌握的武功,对付江湖侠客远远不够,对付臣子有绝对压制。
  
  换而言之,上官瑾的武功,能够克制上官木、阎铁珊、独孤一鹤。
  
  以李清冥为例。
  
  李清冥三剑击杀上官瑾。
  
  上官木两招秒败李清冥。
  
  上官瑾一招生擒上官木。
  
  阎铁珊感叹:“事到如今,金鹏国彻底覆灭,没什么值得隐瞒的,金鹏皇族修行的绝学名叫《枯木禅》。
  
  这是一门非常特殊的禅功。
  
  心如死,目不用,不准开眼看;
  
  腹中空,不饮食,不准想时长;
  
  禅功分为正反两种效果。
  
  正着施展可以给人灌顶传功。
  
  反着施展可以吸收敌人功力。
  
  金鹏臣子修行的武功,全都留有致命漏洞,会被枯木禅功克制,如果我没有猜错,三位大侠与上官瑾交手,上官瑾表现出的核心绝技是童子功。
  
  上官瑾偷袭上官木,用枯木禅功吸干上官木毕生苦修的童子真气。
  
  可怜上官木甲子苦修,明明是身体正常的男人,过得比太监更清苦,苦心积蓄的真元,为他人作嫁衣裳。
  
  时也!命也!何苦来哉!”
  
  阎铁珊非常非常厌恶童子功。
  
  因为阎铁珊是太监,毕生心愿是留有后裔,可惜,他没有这种能力,因此他怨恨明明有能力传宗接代,却为了一门内功心法,主动做太监的人。
  
  当然,这是阎铁珊的理念。
  
  太监残缺不全,内心多有扭曲。
  
  不能指望太监的思想理念,完完全全维持理智,尤其是七旬老太监,对于后代的渴望,快要写在脸上了。
  
  如果有人跪在地上拜干爹,表示我愿意改成你的姓氏,给你披麻戴孝,给你打幡捧骨灰盒,给你烧纸上香,等我有了孩子,也都姓你的姓氏,阎铁珊很可能当场把万贯家财都送出去!
  
  为什么没人这么做?
  
  难道没有人想到这些?
  
  难道没有人算计阎铁珊的家产?
  
  当然不是!
  
  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。
  
  江湖最不缺要钱不要命的人。
  
  只不过,阎铁珊有位年轻英俊、武功高强、办事妥帖的大管家霍天青,掌握阎家五成生意,所有人都觉得,阎铁珊百年之后,财产留给霍天青!
  
  李兆廷道:“阎老板,这桩案子还有几个疑点,我要去趟金鹏庄园,等我把案件解决,再与你痛饮美酒!”
  
  阎铁珊闻言哈哈大笑:“长安谪仙楼有窖藏一百三十多年的汾酒,咱家这就去买三十坛,招待三位大侠!”
  
  或许是看到老伙计的惨状,让阎铁珊想到过去,说话的时候,不可避免带上口癖,略有尴尬的讪笑两声。
  
  “大侠……勿怪……我……”
  
  说到此处,明显苍老了许多,看向三人的目光,竟然有几分祈求。
  
  太监的名声非常差!
  
  江湖好汉大多慷慨豪气,却又在豪气中藏着一条特殊鄙视链,没几个人愿意与太监喝酒,尤其是热血方刚、一剑成名的少年郎,大多孤高自傲。
  
  李兆廷道:“咱们说好了,我带个朋友过来喝,阎老板不要小气!”
  
  陆小凤道:“在喝酒方面,陆小凤从不弱于人,老子要多喝几坛。”
  
  花满楼道:“我三哥、四哥、六哥都是好酒量,我也能多喝几杯。”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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