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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6章 一个女人的恶意

第396章 一个女人的恶意 (第1/2页)

于天明看着那个背影。
  
  很瘦。
  
  比年轻的时候还要瘦。
  
  灰白的发丝,被风吹起。
  
  虽然腰身还有曲线,比他家那个粗水桶耐看。
  
  但肩膀也垮了。
  
  屁股也瘪了。
  
  看背影明明是个柔弱的老女人。
  
  他努力睁大眼,特意去找地上的影子。
  
  秋日的中午,温暖而干燥的阳光把她的影子涂在地上,浓重,沉郁,随着瘦削的身影一起移动。
  
  有影子,说明她是活的人,不是鬼。
  
  可是——
  
  他再看看自己手里的拐杖,四个爪子,好好的,不像是曾被摧残过。
  
  他难以置信的用手去掰了一下拐杖,没问题,铝合金的,根本掰不动。
  
  见鬼了,为什么在这个杀人犯手里,这合金拐杖跟纸糊的似的。
  
  他莫名又想起十五年前那血腥的一幕。
  
  惨死的于文礼。
  
  他家跟于文礼家就是前后院,案发时,他听到于文礼的叫声,以为陆小夏又在挨打,就准备去劝架。
  
  倒不是好心,而是他一直对陆小夏有着隐密的惦记。
  
  以前媳妇看得紧,那段时间丈母娘生病,媳妇总回娘家。
  
  他就想在陆小夏那里刷点好感,没准就得手了呢。
  
  他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人。
  
  现场都是刺目的血。
  
  于文礼躺在门槛前,身子在抽搐。
  
  上半身被血湿透了,前胸好几个冒血的窟窿,脖子上也咕咕冒血。
  
  陆小夏快变成血人了,脸上身上都溅了血,披头散发的,攥着刀,骑在于文礼身上。
  
  脸上带着要吃人的表情,嘴唇被自己咬出了血,看上去就像真的吃了人一样。
  
  嘴里还发狠的低声嘶吼着:
  
  “不卖、不卖、不卖……”
  
  每喊一声,就是一刀。
  
  他亲眼看见,血呲到陆小夏脸上的时候,她连躲都没躲。
  
  血溅得到处都是。
  
  他当时吓得屁滚尿流,腿都软了,往回跑的时候摔了好几跤,事后才发现膝盖破了。
  
  那个场景害得他做了半年的噩梦,晚上都不敢自己去厕所。
  
  整个大胜庄没人能想到,一向被于文礼揉扁搓圆的陆小夏,会成为可怕的杀人犯。
  
  一共十五刀,要了于文礼的命。
  
  所有人都在感叹,把老实人逼急了,兔子急了也咬人。
  
  大胜庄几个平时爱跟老婆动手的男人,那几年慢慢都改了打老婆的毛病。
  
  连他自己,也忽然觉得自己家那腰比水桶粗的老婆也变得眉清目秀起来,对老婆说话也温柔了好几年。
  
  今天的陆小夏明明干干净净,身上没有一丝血,比当年更瘦,更苍白,他却觉得她比当年杀人的陆小夏更可怕。
  
  他心里突然泛起巨大巨大的恐惧。
  
  他当年是鬼迷心窍了么,竟然去打她女儿的主意。
  
  那可是杀人犯的女儿啊。
  
  他当时以为15年刑期很长,他忘了这个杀人犯还有出来的一天。
  
  于天明压住身体的恐惧,给家里打电话,来接他。
  
  他要报警。
  
  他被杀人犯恐吓了。
  
  他要申请人身保护令。
  
  他哆嗦了好几次才把电话拨出去。先拨给老婆,又拨给110,陈述了事情经过。
  
  他要求警察调监控取证,然后把那个女杀人犯抓起来,最好枪毙。
  
  三天后,辖区的警察给了他回复。
  
  来了一个姓吕的老警察,声称自己负责监管刑满释放人员。
  
  警察拿着监控视频去的他家,对着逐一画面跟他解释。
  
  监控里,瘦瘦弱弱的陆小夏很和气的跟于天明聊天,还帮他拍身上的灰,帮他捡掉在地上的拐杖,聊完天又笑着跟他告别。
  
  没有显著证据能证明陆小夏是去恐吓他的。
  
  事实上,警察还真对陆小夏进行了问讯。
  
  但陆小夏坚称来故地探访亲戚,偶遇了于天明,交谈了两句。
  
  总之,从现有监控画面来看,并不能证明有恐吓行为。
  
  这事只能不了了之。
  
  于天明却吓得好几天不敢出门晒太阳。
  
  倒是他那个老婆黄秋画,骂骂咧咧了好几天,嚷嚷着要去找陆小夏赔钱。
  
  于天明把陆小夏形容的很厉害,能把他的拐杖掰弯,黄秋画就觉得于天明在扯犊子。
  
  她觉得于天明自从挂上了尿袋,就变得很怂。
  
  啥啥都不行。
  
  没有谁比她更了解陆小夏,那个草包,跟于文礼结婚十几年,天天被揍得鼻青脸肿,性格软得跟发面团一样。
  
  也只有于天明这样的怂包废物,才会怕陆小夏吧。
  
  也不怪她不信,当年陆小夏犯事的时候,她正好回娘家,没亲眼见。
  
  这些年,黄秋画没少上门纠缠于暖。
  
  哪有伤了人不赔医药费的?
  
  十几年了,于天明身体时好时坏,整体越来越差,花了那么多医药费,但排尿功能就是不行。
  
  她不仅要照顾病人,还守了十几年活寡。
  
  不就是男人没管住下半身么,杀人犯的女儿,人人得而诛之,欺负一下又能怎样。
  
  而且于天明未遂啊。
  
  他刚把裤子脱了,连蹭都没蹭进去,就被于暖用改锥扎伤了。
  
  难道就因为伤人的是个未成年小姑娘,就可以不赔医药费吗。
  
  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。
  
  杀人偿命,伤人赔钱,自古以来就是这样。
  
  法律不给她公平,她就自己朝于暖讨要公平。
  
  于天明老婆的逻辑就这么简单粗暴。
  
  于暖在少管所住到18,出来后,先是摆地摊为生,黄秋画拿着小喇叭去捣乱。
  
  于暖换了个地方开包子店,她千方百计打听到店址,继续去要钱。
  
  平州就这么大,于暖不管躲到哪里开店,她都能不屈不挠的把她翻出来。
  
  然后带人上门要医药费。
  
  她发誓,后半辈子跟于暖耗上了。
  
  于暖挣10块钱,其中8块就要付给他家赔医药费。
  
  于暖应该对于天明的后半生负责任。
  
  起初,她斗志昂扬,年轻小姑娘脸皮都薄,她就不信于暖不服软。
  
  后来,她信了。
  
  于暖就是个又臭又硬的烂骨头,不愧是杀人犯的女儿。
  
  于暖不要脸的程度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。
  
  不仅要不来钱,于暖比她还能闹。
  
  刚开始几年,她家的两个孩子还愿意跟她一起去交涉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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