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七章 午后遇见(第十卷拿铁与晚风)
第一百零七章 午后遇见(第十卷拿铁与晚风) (第2/2页)明天她会来吗?如果真的来,我该给她做什么样的拉花?天鹅今天做过了,也许可以试试树叶,或者郁金香。
想着这些琐碎的细节,我渐渐睡着了。梦里好像有风铃的声音,叮铃,叮铃,清脆又遥远。
第二天我上晚班,下午两点到店。佳佳已经在了,正在清点物料。
“来啦?”她头也不抬,“牛奶不够了,我让供应商下午再送两箱。还有,抹茶粉快用完了。”
“好,我记一下。”我换上工作服,系上围裙。
下午的咖啡馆很安静,只有两桌客人。一桌是对年轻情侣,头靠着头看同一部手机,偶尔低声笑。另一桌是个中年男人,面前摆着笔记本电脑,眉头紧锁,手指在键盘上敲得飞快。
我整理吧台,补充糖包和搅拌棒,检查咖啡豆的库存。动作熟练,几乎不需要思考。这份工作做了一年多,每个步骤都成了肌肉记忆。
但今天有点不一样。我会不时抬头看墙上的钟:两点半,三点,三点半,四点。时间过得格外慢。
四点十分,门被推开,风铃响起。我迅速抬头,进来的是一个穿西装的男人,要了一杯美式外带。
四点二十,又进来几个大学生模样的女孩,叽叽喳喳地点了四杯不同口味的星冰乐。
四点四十,一位老奶奶牵着条小狗,买了块红丝绒蛋糕,坐在室外座位上。
四点五十。四点五十五。四点五十八。
我擦着已经一尘不染的咖啡机,目光飘向门口。风铃安安静静地挂在那里,一动不动。
五点整。
门被推开了。
浅蓝色的裙摆先进入视线,然后是米白色的帆布包,深棕色的发髻。林晚晚今天换了条裙子,还是浅蓝色,但款式不同,是无袖的连衣裙,露出纤细的手臂。她推门进来,风铃叮铃作响。
我的心跳漏了一拍,然后才恢复正常节奏。佳佳在旁边轻轻撞了撞我的胳膊,用口型说:“来了。”
林晚晚径直走向收银台,帆布包轻轻放在台面上。今天她没有立刻点单,而是看着我,嘴角带着很淡的笑意。
“下午好。”她说。
“下午好。”我尽量让声音听起来平静,
“拿铁。用昨天的豆子可以吗?”
“当然。”我在点单机上操作,“今天有新鲜的蓝莓芝士蛋糕,要试试吗?”
她想了想,点头:“好,来一块。”
“在这喝?”
“嗯。”
“一共五十八元。”
她扫码付款,然后没有立刻离开,而是站在那儿,像是在等什么。我开了小票递给她,她接过,还是没动。
“那个……”她开口,声音比平时低一些,“昨天的便签纸,你收到了吧?”
“收到了。”我说,然后补充,“字很漂亮。”
“谢谢。”她笑了,这次是真切的笑容,眼睛弯成月牙状,蜂蜜色的瞳孔在阳光下闪闪发亮,“我练过一段时间书法。”
“看得出来。”我说,“钢笔字能写成这样不容易。”
“小时候被爷爷逼着练的,一开始很讨厌,后来就喜欢上了。”她说,然后顿了顿,“我去坐老位置。”
“好,一会儿给你送过去。”
她走向窗边的座位,今天那里空着。她从帆布包里拿出的书是中文的,深红色封面,我看不清书名。笔记本还是那个黑色的皮质本子,钢笔也是同一支。
“啧啧,还聊上了。”佳佳凑过来,压低声音,“昨天是交换名字,今天是聊童年,明天是不是要约出去吃饭了?”
“别胡说。”我瞪她,但嘴角忍不住上扬。
“我可没胡说。”佳佳哼了一声,“你看你,笑得跟朵花似的。赶紧做咖啡吧,人家等着呢。”
我选了和昨天一样的埃塞俄比亚耶加雪菲豆,磨粉,布粉,压粉。这次我想尝试郁金香,虽然成功率不高,但我想试试。奶泡要打得更加绵密,温度控制要更精准。融合时手腕轻轻晃动,然后抬高,让奶泡在咖啡表面形成纹路。
第一片花瓣成型,然后是第二片,第三片。有点歪,但整体能看出是郁金香。我小心地收尾,在顶端拉出一个细长的尖。
“成功了!”佳佳在旁边小声欢呼。
我松了口气,把咖啡杯放在托盘上,又切了一块蓝莓芝士蛋糕,摆上小叉子。
“这次是郁金香?”林晚晚看到拉花时,眼睛亮了一下。
“嗯,第一次做成功。”我老实承认,“可能不太好看。”
“很好看。”她端起杯子,仔细看了看,“你学过拉花?”
“自学的,看视频,然后自己练。”我说,“店长不要求这个,说太花哨,但我觉得有意思。”
“是很有意思。”她喝了一口,细细品味,“今天的咖啡比昨天更醇厚,为什么?”
“可能是萃取时间稍微长了一点,也可能是我调整了粉量。”我有些惊讶她的敏锐,“你喝得出来?”
“一点点。”她放下杯子,“我味觉比较敏感。而且我父亲是咖啡师,小时候经常泡在咖啡馆里,耳濡目染。”
“真的?”我睁大眼睛,“那你应该很懂咖啡。”
“只是懂喝,不懂做。”她笑了,“父亲不让我碰机器,说女孩子做这个太辛苦。他倒是想教我,但母亲不同意,说好好读书才是正经事。”
“所以你成了北大中文系的学生,而不是咖啡师。”
“嗯。”她点点头,用叉子切了一小块蛋糕送进嘴里,满足地眯起眼睛,“蛋糕也好吃。”
“是我们店长自己做的,她以前是西点师。”
“很厉害。”她又吃了一口,然后看向我,“你呢?为什么选择做咖啡师?”
问题来得突然,我愣了一下。为什么?其实没有太多为什么。高考后没上大学,需要一份工作,刚好看到这家咖啡馆招聘,就来面试了。店长说“你看着踏实,愿意学就行”,我就留下了。一开始只是为了谋生,后来渐渐喜欢上这份工作。喜欢咖啡的香气,喜欢磨豆机嗡嗡的声音,喜欢看不同的人走进店里,点一杯咖啡,度过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。
“因为喜欢。”最后我说,“喜欢咖啡的味道,也喜欢这份工作的安静。不用想太多,做好每一杯咖啡就行。”
她认真地看着我,然后点点头:“很好的理由。喜欢是最重要的。”
“那你呢?为什么学中文?因为喜欢?”
“因为喜欢文字。”她用叉子轻轻戳着蛋糕上的蓝莓,“文字很神奇,几个字组合在一起,就能创造一个世界,表达一种情感,记录一段时光。我小时候就喜欢看书,躲在被子里打手电筒看,被母亲骂过好多次。”
“我也喜欢看书,不过看得不多。”我说,“大多是小说。”
“小说很好啊,是另一种人生体验。”她放下叉子,拿起纸巾擦了擦嘴角,“最近在看什么?”
我想了想:“《百年孤独》,不过看了三分之一就看不下去了,人名太长,记不住。”
“那本书需要耐心。”她笑了,“我第一次读也半途而废,后来硬着头皮读完,才发现它的好。马尔克斯的语言有一种魔力,哪怕你记不住那些人名,也会被他的叙事吸引。”
“那你推荐我从哪里开始?”
“如果你喜欢魔幻现实主义的风格,可以从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开始,相对容易读。如果不喜欢,可以从一些短篇入手,比如芥川龙之介,或者欧·亨利。”
我记下这些名字,虽然有些我根本没听过。“那你现在看的这本是什么?”我指了指她桌上的书。
“《红楼梦》。”她把书拿起来,深红色的封面上是烫金的三个字,“第五遍读了,每次都有新发现。”
“第五遍?”我震惊,“那么厚一本书,读五遍?”
“好书值得反复读。”她轻轻抚摸书脊,“就像见一个老朋友,每次见面都能发现新的东西。”
我点点头,虽然无法完全理解,但尊重这种热爱。“不打扰你了,你慢慢看。”
“好。”她说,但在我转身时又开口,“唐霖。”
“嗯?”
“谢谢你推荐的蛋糕,很好吃。”
“不客气。”我说,心里涌起一阵暖意。
回到吧台,佳佳立刻凑过来:“聊了快十分钟!这次又聊了什么?”
“就随便聊聊。”我说,但嘴角的笑容藏不住。
“还‘就随便聊聊’。”佳佳学我的语气,“我看你是陷进去了,唐霖同学。”
我没有否认。也许她说得对,也许我真的陷进去了。陷进林晚晚蜂蜜色的眼睛,陷进她清清淡淡的声音,陷进她谈到书本时发光的表情。
那天下午,林晚晚一直坐到六点半。期间她续了一次柠檬水,是我送过去的。第二次过去时,她正在笔记本上写东西,写得很快,笔尖在纸面上沙沙作响。看到我,她停下笔,抬头笑了笑。
“在写什么?”我问,把柠檬水放在桌上。
“随笔。”她把笔记本合上一半,但没完全合上,“突然有点灵感,就记下来。”
“写作需要灵感?”
“需要,但也不能全靠灵感。”她端起柠檬水喝了一口,“更多时候是坚持。每天写,哪怕写得不好,也要写。就像你们做咖啡,每天练习,才能拉出好看的花。”
“这比喻有意思。”我说。
“我父亲说的。”她笑了笑,“他说,任何手艺都需要时间打磨。做咖啡是,写作也是。”
“你父亲是个有智慧的人。”
“是啊。”她眼神柔和了些,“可惜他去年去世了。”
我怔住,一时不知该说什么。“对不起,我不知道……”
“没关系。”她摇摇头,“生病,走得很快,没什么痛苦。他最后的愿望是看到我考上北大,我做到了。”
气氛忽然有些沉重。我站在那儿,手足无措。她低头看着笔记本,手指轻轻抚过纸面。
“他以前常说,人生就像一杯咖啡,有苦有甜,重要的是品味的过程。”她轻声说,“所以我现在每次喝咖啡,都会想起他。”
“那他一定是个很好的人。”我笨拙地说。
“嗯,很好。”她抬起头,眼睛有些红,但没哭,“所以我要好好生活,好好写作,连他的份一起。”
我不知道该说什么,只能点点头。她对我笑了笑,那笑容有些脆弱,但很真实。
“谢谢你听我说这些。”她说,“我很少和别人聊起父亲。”
“如果你愿意,随时可以跟我说。”话一出口,我又觉得太冒昧,补充道,“我的意思是,我可能帮不上什么忙,但可以当个听众。”
“你已经帮了很多。”她认真地说,“有时候,只是有人愿意听,就足够了。”
那天她离开时,没有说“明天见”,只是对我点了点头,然后推门走入渐暗的天色中。我看着她浅蓝色的身影消失在街角,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。
佳佳过来拍我的肩膀:“怎么了?气氛好像有点沉重。”
“她父亲去世了。”我简单说。
佳佳沉默了,然后叹了口气:“每个人都有故事啊。”
是啊,每个人都有故事。林晚晚的故事里,有北大的课堂,有未名湖畔的漫步,有深夜台灯下的写作,也有失去父亲的伤痛。而我的故事,是高考后的迷茫,是咖啡馆里日复一日的劳作,是北京这座城市庞大背景下的一个小小注脚。
但今天,我们的故事有了短暂的交集。我在她的拿铁上拉了一只歪歪扭扭的郁金香,她和我分享了关于父亲的记忆。这些瞬间很小,很轻,像羽毛一样,但在心里落下的重量,却真实可感。
回家的地铁上,我拿出手机,搜索“霍乱时期的爱情”。跳出来很多信息,作者加西亚·马尔克斯,1985年的作品,讲述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。我看了简介,又看了看书评,然后下单买了一本。
也许,我也该读点书了。不为别的,就为了下次和她聊天时,能多懂一点她说的世界。
地铁到站,我随着人流走出车厢。夜晚的北京灯火辉煌,高楼大厦的霓虹倒映在车窗上,流动成一片光河。我抬头看了看天空,看不到星星,只有一轮模糊的月亮,在城市的灯火中显得黯淡。
但不知为何,我觉得今晚的月光,比平时温柔了一些。
林晚晚。我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。双木林,夜晚的晚。
明天,她还会来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