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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章 判决

第35章 判决 (第1/2页)

判决书下来的那天,是一个阴天。
  
  从开庭到宣判,等了整整十一天。这十一天里,林美华瘦了一圈,眼睛下面的黑眼圈比以前更深了。她每天都在等,等法院的电话,等沈芸的消息,等一个能让她安心的答案。
  
  沈芸在第九天的时候给她打了电话:"法院通知了,后天上午十点宣判。"
  
  林美华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,才说了一个字:"好。"
  
  宣判那天,陆渊请了半天假,陪沈芸去法院。
  
  他本来不用去的。宣判不需要旁听者在场,林美华也没有专门请他。但沈芸在前一天晚上发了一条微信:
  
  沈芸:明天宣判,你有空吗?
  
  陆渊:有空。
  
  沈芸:那你来吗?
  
  陆渊:你想让我来?
  
  沈芸:林美华很紧张。有你在她会安心一点。
  
  陆渊:好。
  
  他知道沈芸说的是真的...林美华确实需要有人在旁边撑着。但他也隐约觉得,沈芸自己也有些紧张。
  
  这是她独立接手的第一个大案子。
  
  ...
  
  上午九点四十五分,法院门口。
  
  林美华已经到了。她穿着跟上次开庭一样的浅蓝色衬衫和黑色西裤,头发扎成低马尾,但整个人的精神状态明显比上次差。眼窝凹陷,脸色蜡黄,嘴唇干裂,站在台阶下面,像一棵被风吹了很久的草。
  
  然然没有来。
  
  林美华说她把然然留在家里了,让外婆看着。
  
  "上次在法庭上,她回去之后做了好几天噩梦。"林美华的声音很轻,带着一丝愧疚,"她一直问我,'妈妈,法官阿姨会让我跟你在一起吗'?我说会的。但其实我自己都不确定..."
  
  "会的。"沈芸握住她的手,"相信我。"
  
  林美华点了点头,手指冰凉。
  
  陆渊站在旁边,没有说话。他注意到林美华的手在微微发抖...不是因为冷,是因为太紧张了。这种紧张他在急诊室见过很多次,在那些等待手术结果的家属身上。
  
  心被什么东西揪着,喘不上气,但又必须撑着。
  
  十点整,他们走进法院。
  
  ...
  
  宣判在上次开庭的同一间法庭。
  
  格局没有变,审判席在最前面,原告席和被告席分列两侧。但今天的气氛跟上次不一样了...上次是交锋,是进攻和防守;今天是等待,是一个结果即将落地前最后的沉默。
  
  陈志远已经坐在原告席上了。
  
  他今天穿了一身深蓝色的西装,比上次更正式,皮鞋擦得锃亮,坐姿端正。但陆渊注意到一个细节...他的右手一直在转手腕上的表带,反复地、无意识地转。
  
  那是紧张的表现。
  
  陈志远的律师坐在旁边,翻着材料,表情平静,但嘴角微微下垂...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,在宣判之前通常能感觉到风向。那个下垂的嘴角说明,他可能已经预感到了结果。
  
  林美华坐在被告席上,沈芸在她旁边。陆渊坐在旁听席第一排。
  
  法官走进来了。
  
  还是上次那位五十来岁的女法官,花白的头发,眼镜,表情严肃。她坐下来,整理了一下面前的文件,然后抬起头。
  
  "本案现在宣判。"
  
 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到呼吸声。
  
  林美华的手紧紧攥着沈芸的袖口。
  
  法官打开判决书,开始宣读。
  
  "本院经审理查明:原告陈志远与被告林美华于2019年协议离婚,双方约定婚生女陈欣然由被告林美华抚养,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两千元..."
  
  陆渊听着法官的声音,目光落在林美华的背影上。她的肩膀绷得很紧,整个人像一根拉满的弓弦。
  
  "...经查,原告在离婚后的三年内,仅支付了三个月的抚养费共六千元,此后再未支付。原告亦未定期探望婚生女陈欣然,其主动联系孩子的次数不超过十次..."
  
  法官的声音平稳而清晰,不带任何感情色彩。
  
  "...关于原告提出的'被告收入不稳定'的主张,本院认为,被告虽收入不高,但三年来独自抚养孩子,确保了孩子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。经济条件并非变更抚养权的唯一考量因素..."
  
  "...关于原告提出的'被告延误治疗'的主张,本院认为,被告在发现孩子异常后及时就医,不存在延误治疗的事实..."
  
  "...关于居住环境,本院认为,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取决于物质条件,更取决于父母的陪伴和关爱。被告三年来尽心抚养孩子,而原告长期未履行抚养义务..."
  
  法官翻到最后一页。
  
  "...此外,本院依法听取了孩子本人的意见。婚生女陈欣然明确表示愿意随被告林美华共同生活..."
  
  林美华的肩膀开始发抖。
  
  "综上,原告陈志远要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,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,本院不予支持。"
  
  "判决如下..."
  
  "一、驳回原告陈志远的诉讼请求,婚生女陈欣然的抚养权维持由被告林美华行使。"
  
  "二、原告陈志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,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人民币六万六千元。"
  
  "三、原告陈志远应按照原离婚协议的约定,继续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两千元,直至婚生女陈欣然年满十八周岁。"
  
  "本判决为一审判决,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递交上诉状..."
  
  后面的话,林美华已经听不到了。
  
  她的身体在发抖,眼泪无声地流下来,一滴一滴地落在膝盖上那条黑色的西裤上,晕开一个个深色的印子。
  
  她赢了。
  
  然然不会被抢走。
  
  沈芸在旁边握着她的手,手心也是潮湿的。她的表情很平静,但陆渊看到她的喉结动了一下...那是在忍眼泪。
  
  她没有哭。
  
  律师不能在法庭上哭。
  
  ...
  
  陈志远坐在原告席上,一动不动。
  
  他的脸色在听到"驳回诉讼请求"的那一刻就变了。不是愤怒,不是震惊,而是一种更深层的东西...像是一扇门被关上了,永远地关上了。
  
  然然是他唯一的亲生孩子。
  
  他已经失去了两段婚姻,失去了生育的能力。
  
  现在,他连女儿也失去了。
  
  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失去...他还是然然的父亲,他还有探望权。但他知道,从今天起,然然再也不会叫他"爸爸"了。
  
  不是因为法官的判决。
  
  而是因为他自己。
  
  三年的缺席,不是一纸判决书造成的。
  
  他的律师在旁边低声说了些什么,大概是关于上诉的事。陈志远没有听,站起来,整了整西装,走出了法庭。
  
  走到走廊拐角的时候,他停了一下。
  
  转过头,看了一眼还坐在被告席上的林美华,又看了一眼旁听席上的陆渊。
  
  那个眼神停留的时间很短,只有一两秒。
  
  但陆渊捕捉到了。
  
  那里面有恨。有不甘。有一种"这事没完"的意味。
  
  还有一丝很淡很淡的、几乎看不出来的...悲凉。
  
  陈志远收回目光,走了。
  
  皮鞋敲在走廊的地砖上,咔咔响,越来越远,最后消失在转角处。
  
  陆渊看着那个消失的背影,心里有一丝不安。
  
  他说不清为什么。
  
  也许只是直觉。
  
  ...
  
  走出法院的时候,天还是阴的。但云层薄了一些,有一丝阳光从缝隙里漏下来,落在台阶上,像一道细细的金线。
  
  林美华站在台阶上,深吸了一口气,然后蹲下来,捂着脸,哭了出来。
  
  不是那种压抑的、无声的流泪,而是放声大哭。三年的辛苦、三年的委屈、三年的恐惧,在这一刻全部释放了出来。
  
  沈芸站在她旁边,没有劝她,只是轻轻拍着她的背。
  
  让她哭。
  
  她需要哭。
  
  过了好一会儿,林美华才慢慢平静下来。她站起身,用手背擦了擦眼泪,红着鼻子,对沈芸露出一个笑容。
  
  "沈律师,谢谢你。"
  
  "不用谢我。"沈芸说,"是你自己撑过来的。"
  
  "不是。"林美华摇头,眼泪又涌了出来,"如果不是你,如果不是陆医生...我一个人,根本扛不住..."
  
  她转向陆渊,弯了弯腰。
  
  "陆医生,谢谢你。谢谢你救了然然,谢谢你今天来。谢谢你一直帮我们..."
  
  "别客气。"陆渊说,"然然没事,你也没事,这就是最好的结果。"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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