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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(六十一)

番外(六十一) (第2/2页)

把衬衫挂回衣柜时,看到齐雪的羽绒服还挂在最上层,米白色的布料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光。
  
  他踮起脚把羽绒服取下来,袖口的咖啡渍已经变成了浅褐色,像片干枯的落叶。这是她拍《冬日恋歌》时买的,戏里她穿着这件羽绒服在雪地里奔跑,戏外总抱怨“太沉了,跑不动”,却在杀青那天抱着羽绒服说“这是今年最暖的礼物”。
  
  手机在裤兜里震动,是物业发来的通知:“今日将检修楼道灯,请注意配合。”
  
  谭越盯着“楼道灯”三个字发呆,想起齐雪总说“这灯太暗了,晚上回来害怕”,他当时笑着说“有我呢,我接你”。
  
  现在灯要修亮了,接她回家的人却不在了。
  
  他走到玄关,看着那盏暖黄色的小灯,开关上还留着齐雪的指纹——她总爱用食指按开关,说“这样最省力”。
  
  指尖覆上去时,温度恰好,像她的手指还停留在那里。
  
  犹豫了很久,他还是按下了开关,暖光熄灭的瞬间,玄关突然暗得让人心慌,像被抽走了最后一点温度。
  
  齐雪是被闹钟叫醒的,手机屏幕上显示着“上午十点品牌方采访”。
  
  她坐起身,脚底板碰到床脚的棉拖鞋,毛茸茸的触感顺着神经爬上来,像只温柔的手轻轻挠着心尖。
  
  这双拖鞋的鞋底已经磨得很薄,走在公寓光滑的地板上会打滑,却比衣帽间里那些名牌拖鞋更让人安心。
  
  洗漱时,镜子里的自己眼下乌青未褪,遮瑕膏盖了三层才勉强遮住。
  
  她挤牙膏时,下意识地挤了两厘米——这是和谭越一起养成的习惯,他总说“挤太多浪费”,却在她每次挤少了的时候偷偷再挤一点。
  
  泡沫在嘴里泛着薄荷味,她却尝到了淡淡的草莓味,是昨晚梦里的味道。
  
  衣帽间里挂着十几套礼服,李姐特意让人熨烫平整,标签还没拆掉。
  
  齐雪选了套香槟色的鱼尾裙,拉链拉到一半时卡住了,她伸手去够背后的拉链,指尖划过脊椎的弧度,突然想起以前每次穿礼服,谭越都会站在她身后,手指轻轻捏着拉链头:“慢点,别夹到肉。”
  
  他的呼吸喷在她颈窝,带着须后水的木质香。
  
  采访间的灯光亮得刺眼,记者的问题像连珠炮一样砸过来:“齐老师接下来有什么工作计划?”
  
  “网传您将出演国际大导的新片,是真的吗?”
  
  “您对感情生活有什么期待?”
  
  提到“感情”两个字时,她的睫毛几不可察地颤了颤,嘴角的微笑僵硬了半秒。
  
  “目前还是以工作为主。”她的声音平稳,像照着剧本念的,“感情的事,顺其自然吧。”
  
  目光落在记者胸前的工作牌上,名字是“李雪”,和齐雪只差一个字。
  
  她突然想起谭越总把“齐雪”写成“齐雨”,说“你的名字里该有水,不然太燥了”。
  
  拍摄间隙,助理递过来一杯热可可,上面的奶泡打着漂亮的拉花。
  
  齐雪喝了一口,甜腻的味道在舌尖蔓延,却不如谭越做的热可可——他总在里面加一小勺盐,说“这样才不腻”,当时她嫌奇怪,现在却突然想尝尝那带点咸味的甜。
  
  傍晚的慈善晚宴上,水晶灯亮得像银河,衣香鬓影间,齐雪举着香槟杯穿梭,笑容得体得像张精心绘制的面具。
  
  有人碰倒了侍者的托盘,红酒洒在她的礼服裙摆上,深红色的污渍迅速晕开,像朵盛开的玫瑰。
  
  她想起去年生日,谭越做了红酒炖牛肉,也是这样不小心洒了一身,他笑着说“这下好了,咱们俩都成了花蝴蝶”。
  
  晚宴结束时,李姐递过来一件披肩:“外面降温了,别着凉。”
  
  披肩是羊绒的,柔软得像云,却不如谭越那件灰色毛衣暖和。
  
  那件毛衣的袖口沾着她的染发膏,洗了很多次都没洗掉,却在每个冬天都给她最踏实的暖意。
  
  回到公寓时,已是凌晨。
  
  齐雪踢掉高跟鞋,赤脚踩在棉拖鞋上,走到厨房想倒杯水。
  
  打开冰箱的瞬间愣住了——里面空荡荡的,只有几瓶矿泉水,和那个老房子的冰箱截然不同。
  
  以前这个时间,冰箱里总会有谭越准备的夜宵,可能是碗热腾腾的面条,也可能是盘切好的水果,用保鲜膜仔细包着。
  
  手机在茶几上震动,是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:“阳台的向日葵开花了,比你说的还亮。”
  
  齐雪盯着短信看了很久,指尖在屏幕上摩挲着“向日葵”三个字——这是她以前总念叨着要种的花,谭越说“等春天就种”,结果等来了秋天,花终于开了,看花的人却散了。
  
  她走到阳台,城市的光污染太严重,看不到星星。
  
  风从栏杆缝隙钻进来,吹起她的长发,发梢扫过脸颊,像谭越以前总爱做的小动作。
  
  手机屏幕还亮着,她犹豫了很久,终于回了条短信:“别浇太多水,会烂根的。”发送成功的提示弹出时,她突然蹲下身,肩膀在寂静的夜里轻轻颤抖。
  
  谭越收到短信时,正蹲在阳台给向日葵浇水。
  
  陶瓷花盆是齐雪挑的,天蓝色的,上面画着两只兔子,其中一只的耳朵掉了块瓷,是她不小心摔的。
  
  他看着短信里的“别浇太多水”,突然笑了,眼泪却掉进了花盆里,混着清水渗进土壤,像给花浇了杯带着咸味的营养液。
  
  晨光爬上花盆时,谭越把那件缝好的真丝衬衫穿在身上,领口的珍珠纽扣硌着锁骨,带着熟悉的重量。
  
  他对着镜子系领带,打法还是齐雪教的“温莎结”,她说“这样显得正式”。
  
  镜中的男人眼角有了细纹,却在系好领带的瞬间,看到了几年前那个站在民政局门口的自己,眼里有光,心里有人。
  
  齐雪把棉拖鞋放进鞋柜最上层,上面压着双崭新的高跟鞋。
  
 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礼服的拉链已经修好了,裙摆的红酒渍也被专业人士处理干净,像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  
  只是在转身离开时,脚步顿了顿,目光在鞋柜的方向停留了三秒,像在和某个看不见的人告别。
  
  有些告别,不需要说出口,就像有些想念,永远藏在心底。
  
  老房子的向日葵还在开花,新公寓的棉拖鞋还在发光,只是浇水的人和穿拖鞋的人,再也回不到从前的时光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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